“行行,列到计划表里去!”褚襄满意地点点头。 “对了褚郎——”他们这儿姑娘喊人,一口一个郎,也不知道是不是普遍叫法,苏靳和朱九也不大知道,他俩是奴隶,哪里接触过上层贵族女儿,苏玛从窗边露出头来,“我听来往客商说过唐国,唐国国主出身低,若是他不好,你就到我们这儿来,我以后是大金帐的女主人,我让古牧哥也封你当……那个什么来着,国师!” 褚襄手抖了一下,脸上的笑容差点没挂住。这句话的槽点不止一个,首先……那位据说就要成为漠北新王的先生,您叫什么? ——那种毛很长,体型很大,头发挡眼睛的巨大宠物狗? 褚襄不动声色地咳了一声,这个世界应该是没有古牧狗的。 但不可控制地,褚襄默默脑补了一个体型雄壮、毛发旺盛、但吐舌头的壮汉。 漠北现在的情况并不比沙漠之外安生,外面诸侯国打仗闹事,大漠里各个部落也是那一套手段。但历来,有狂热的鹰派,就会有一团和气的鸽派,剩余的各个部落,在大金帐里设置了长老会,有拱立古牧为大漠王的意思,并且隐约已经提出,各个其他部落首领自动成为长老,与大漠王共同议事。 苏玛所属的那一支,便是其中最积极的鸽派了,她的哥哥苏鞅已经提出,要把最爱的妹妹嫁给古牧,到时候,他们必然全力支持古牧成为大漠王。 ——所以实际上,苏玛也才刚见过未来夫婿一次而已。 “你喜欢你的古牧哥哥吗?”褚襄忍不住问了一句。 苏玛回答:“当然喜欢啊,古牧哥哥打架特别厉害,他一个人就能去大漠里打一头成年的金鬃狮子回来,他说要用金鬃狮子的毛给我做婚服的领子!他还让我玩弓箭,我哥给的比如他这个好看!” 褚襄点点头:“嗯,是好看。” 十几岁的、无忧无虑的贵族女孩,根本还不懂得她面临的是什么。家国大计,刀枪剑戟,战场是个绞肉刀,绞动无数英灵,也绞得人心暗无天日,褚襄最不喜欢的,便是这种“联姻”,所有的历史经验都证明,联姻换不来和平,只不过处于时代漩涡之中,自然没有隔着一本史书看得清楚罢了。 眼看就到了大都,苏玛不懂规矩,好在她身边的仆从并不是摆设,银鹰与赤鸢加起来两百余人,自然不会被安排到王城之内,跟随褚襄进城的,只有白家四姐妹,苏靳、朱九以及柳莺。 只是进城的时候,苏玛莫名地瞪了柳莺一眼,敌意不知从何而来。 褚襄没太在意小公主的奇怪脾气,瞧了一眼,说:“莺莺啊,指甲很好看。” 柳莺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打着报告回答:“学校里,大家都爱用褚先生用的色号!” 褚襄:“……” 谢知微猖狂大笑:“哈哈哈哈哈——一代舰长,独领风骚,成为新世界美妆第一人。” 褚襄:“我是被逼的!” 他们是来访使团,被以及高规格迎入了王城,但侍从却遗憾告知:“首领并不在城中。” 这并不是下马威或者故意轻慢,古牧的士兵正在从战场赶回的路上,半月之前他们平了一个激烈反对大金帐的部落,或许只等他们回来,古牧和苏玛就要举行婚礼——如果古牧并不反对长老会成立的话。 “苏玛,你不担心古牧哥哥受伤的?”褚襄瞧着无忧无虑的小姑娘,忍不住心也软了。 苏玛蹦蹦跳跳,摇着头:“不担心,古牧哥哥有天神的武器在手,这次出征,古牧哥哥亲自带兵,天神神威所过,当然不会被轻易伤害!” 天神的武器——所以,那并不是什么掉下一颗大流星这种只能看不能用的天象神话? 苏靳比了比手势道:的确,古家的跶青部落并非大的部族,却短时间内崛起,突然连许多大部族都打不过他们,以至于属下对古牧的资料情报掌握较少,我们与国主还在漠北的时候,古牧名不见经传,并未有如此声名赫赫。 从整个城市来看,古牧或许并非传统意义上只知道砍杀的大首领,他惊讶地发现城中百姓淳朴和善,都很敬佩领袖,他们敬爱地称呼他为“天神之子”,有画师悄悄绘制大首领的画像,卖给孕妇,说是贴在床头日日看着,未来的孩子像天神之子一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