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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不管是涂尸泥,还是抄墓碑。或者是请笔仙,都不需要那么多钢笔。

    并且,在文具店购买十几只钢笔,文具店肯定会配一个袋子,四名女生没有必要用鉴定袋,而且,现场没有再发现任何店铺会配送的普通袋子。当然,这只是一个按照常理推测出来的可能,也有可能那么多钢笔的确是四名女生出于某种目的购买的,但是那么多钢笔想要藏在身上不太可能,如果她们提在手上,农舍的主人耿富裕也肯定有印象。

    温宁问会不会是第四名女生带去现场的。所以耿富裕没有发现。耿富裕并不知道第四名女生也去了,因为向耿富裕租借农舍的时候,只有那死在农舍的三名女生,第四名女生是后来才去的。

    温宁的这个猜想也让我否定了,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说明前三名女生是空手去的,她们很可能为了方便,将请笔仙所用的纸和铅笔放在了身上,至于那盏烛台,还有他们所吃的水果,都是由耿富裕有偿提供的。通过询问,耿富裕否认了那把用来截肢用的水果刀是他的。

    温宁假设前三名女生空手而去,其他东西都是第四名女生后来带去的,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第四名女生没有必要用警校的专用袋带去现场。温宁的说法是建立在假如第四名女生是凶手的基础上的,如果第四名女生是凶手,她根本没有要隐藏现场痕迹的意思,所以也不会将装水果刀和钢笔所用的普通袋子丢弃,让警方找不到。

    案件进展到这里,再加上鬼书来源的线索,温宁终于逐渐抛开了第四名女生是凶手并且畏罪自杀的假设。他点点头,认为我说的有道理,并让我继续分析下去。

    我认为,那么多东西,根本就不是四名死者带去凶案现场的,而是真正的凶手带去的。这样,警校鉴定袋的问题也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凶手已经制造出了第四名女生是凶手并畏罪自杀的假象,那警校的专用鉴定袋,也是凶手想让大家认为第四名女生就是凶手而留在现场的,因为能接触警校专用鉴定袋的,也只有警校的内部人员。

    警校是封闭式的,普通人想进入很困难,更不要说进入到鉴定中心偷走专用鉴定袋了,我做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假设,凶手至少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是警校内部的人,并且是有机会接触到鉴定中心的人,是学生,也可能是讲师。叉岁估划。

    温宁问我为什么会认为凶手至少有两个人。

    虽然不知道卖鬼书的人会是谁,但基本可以确定,他是个男的。那个男的是不是和犯罪有关系,还不得而知。但通过他那样着急地低价出购那些书,而且卖给的都是警校附近的摊贩,这些地方,是警校学生能够出学校时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再加之这起案件和请笔仙等通灵游戏有关系,可以暂时推定卖鬼书的小伙是犯罪嫌疑人。

    四名女生死的凄惨,并和鬼神扯在一起,很明显,这是有预谋的犯罪,而不是变态杀手无预谋的犯罪。所以说,四名女生很可能是在年轻小伙出购给天桥的摊贩之后,故意有人引她们去买的,否则事情不可能这么巧。

    四名女生购买书籍之后,凶手想利用和笔仙有关系的方法杀死四名女生,必须时刻掌控四名女生的心理动向,如果四名女生后来不相信这些东西,凶手有预谋的犯罪计划也就泡汤了。

    但是凶手成功了,说明正是有人时刻在身边关注四名女生的心理动向,并了解她们是真的相信了这东西,凶手的计划才会实施成功。因为校内管的严格,四名女生不经常与男学生接触,而且在案发前,几乎没有男生知道四名女生玩请笔仙,所以我认为,凶手之一是一名比较容易接触四名死者,容易了解四名女生心理动向的人,而这样的人,比较有可能是女生。

    温宁听的恍然大悟,我微微一笑,说我的假设也只是初步的,还有很多漏洞,也没有太多的证据支持,警方可以根据这条线索去试试,但不能放弃其他线索。

    我分析的很复杂,但是大家仔细想了想,都算听明白了。温宁点头,他根据我的假设,继续分析。按照我的说法,这一起案子是有预谋的共同犯罪,而且其中一个人很可能是警校内部的人。警校内部的那名凶手,已经被确定了很多特征:能够经常接触四名女生,很可能是女生,而且是能接触鉴定中心并拿到专用鉴定袋。

    最后,警方根据一些线索,模拟出了一个案件发展的全过程:警校内部的那名凶手引四名死者去小伙提前将鬼书出购给的那些小摊,并让死者对鬼书产生兴趣,随后说服四名女生玩请笔仙的游戏,说服的理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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