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喜欢。” 小玫瑰的手很纤长,皮肤很白,血管很细,指尖因为常年拿手术刀的缘故,食指有一层薄薄的茧,握在手心里并不会感觉到,只有,当那只手,包裹着你的时候,才会感受到那层薄薄的茧。 嗯?不是喜欢么? 苏子衿的眼底染上困惑。 方才她看的好几本相册里,慕臻在小学之前几乎都是以裙子入境,就这样,还不是喜欢,那怎么才算是真正的喜欢? “我那时候穿裙子,是因为嘘嘘的时候可以不用拉拉链。” 苏子衿的眼睛渐渐睁圆。 “难道你不觉得穿裙子的时候,嘘嘘很方便吗?只要把裙子一撩,bird一掏,根本就不用拉拉链。” 慕臻侧躺在那里,双手比了个掏bird的动作。 苏子衿:“……” “其实不能穿裙子是真的遗憾了挺长一段时间。你知道的,因为幼儿园的时候男孩跟女孩的洗手间是一起的,所以也没觉得不方便。后来上了小学,因为穿着裙子去男洗手间,很多男孩子哭着跑过去告诉老师,说我对他们耍流氓,后来幼儿园老师打电话给家长,so……说起来……裙子实在是一项伟大的发明。” 慕臻眸光渐渐地转深,他一只手与苏子衿十指交握,另一只手,覆在苏子衿的小腿上。 苏子衿今天穿的是一件酒红色一字肩连衣长裙,是她前几天跟幺幺一起逛商场,换季打半折买的。 当时苏子衿看上的是另外一件颜色较浅的素色裙子。 —— “你天天穿来穿去,只穿那几个颜色,你不腻吗?就这件酒红色了!你看这件裙子,一字肩的设计,背后系着一根绑带。试想一下,在一个星光熠熠的盛夏夜晚,你跟慕臻,坐在沙发上,你穿着这件酒红色长裙。酒红色的是裙子,赛雪的是你香肩的那片肌肤,当你不经意那么一低头,露出后面的绑带,那如玉的美背呈现在慕臻的面前,是个男人都会直接把你扑倒了好吗?!好了!决定就是这一件!燃烧吧!让慕臻化身为狼的战袍请担负你肩负的使命!” 以为,至今苏子衿跟慕臻仍然谈着纯纯的柏拉图式的恋爱的陶夭,也是为两人的姓福操碎了心。 因为慕臻是临时提议要来“晴园”,因而苏子衿在上楼挑选衣服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只是随手挑选了一件。 眼下这种气氛,再回想起陶夭在商场上的那段话,苏子衿便怎么想,怎么觉得情况有些不太妙。 小腿上的那只手,逐渐地有上移的趋势……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