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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节


榴莲

    “族长,老族长走了!”

    啪!

    护卫声音刚落地,一只玉杯也随之落地,哐当一声摔在地上,支离破碎。

    风吹起落叶,将碎杯周围的茶水热气吹得袅袅绕绕。垂落在石板上的长衣在地上抖了抖,闵秀庄缓缓起身,他脑子里不停的在嗡嗡作响。“在哪儿?”他问的,是闵秀月娥的遗体。

    “在苏先生的坟墓前。”

    闵秀庄僵硬点点头,护卫离开许久,他还站在原地没有动作。

    闵秀一绝站在高处,睨着菩提树下身子有些摇晃的闵秀庄,他黑眸冷漠伊始。“涂刚,随我走一趟。”

    *

    淡目凝视着坟墓前,身披一身血红旗袍的女子,闵秀一绝轻叹一口气,还是弯身将闵秀月娥的遗体温柔抱入了怀中。一百年前,闵秀一绝怀拥闵秀赫连,他看着她闭上眼睛,他为她立了墓碑,盖上黄土。七十五年前,他又送走赫连的女儿闵秀怡容,如今,他又送走赫连的外孙女月娥,他这一辈子活了太长,红颜摧残的画面,见得太多。

    他能为心爱之人做的,就只有安静送走她的子孙。

    “小娥,我将你葬在苏君泽墓碑之旁,也算是了了你的心愿。你说过,你希望死后能跟所爱之人长眠在一起,你安心的去吧!”涂刚在苏君泽坟墓旁挖了一个墓坑,又叫人抬来一副上好的棺材,闵秀一绝弯身将闵秀月娥放进棺材,他再次深深看了眼棺材中那张有六分像闵秀赫连的脸蛋,这才亲自给她盖上棺材盖。

    看着涂刚用铲子给墓碑上土,闵秀一绝喟叹一声,干脆一屁股坐在苏君泽坟墓前,他掏出一只看上去有些年代,造型很是古朴尊贵的烟斗来点上。他这人骨子里还是清朝人的思想,那些年代有钱人抽鸦片,老实人抽卷烟,闵秀一绝想,他多半是个老实人,他对鸦片不感兴趣,倒对这卷烟有几分情有独钟。

    闵秀一绝不常抽烟,他一年抽烟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这人,不到万分感伤时,是不会抽烟的。当然,他感受不感受,别人是感受不出来的。

    嘴里含着烟嘴,闵秀一绝拨弄了一下斗钵里的烟草,深深吸了一口,感受着淡淡的烟草席卷胃部的滋味,他眉头微微蹙起,很不是滋味。“涂刚,你跟着我多少年了?”又吸了一口,闵秀一绝忽然将视线移到忙碌不已的涂刚身上。

    闻言,涂刚随意用衣袖擦擦额头上的汗,他思考的同时,手里铲子上土的动作可没有停下一刻。

    “三十一年了!”说完,涂刚自己也有些感叹,原来自己已经在闵秀先生身边呆了三十一年了。闵秀一绝点点头,此时,他一卷烟已抽完。他取下烟斗在手里握了一会,又装上卷烟,重新含在嘴里。“涂刚,你死后,想埋葬在哪里?”闵秀一绝想,他大概是神经错乱了。

    涂刚咧嘴笑了笑,在他看来,宗长老问的所有话都是有道理,有可寻之理的。“我希望我死后,被埋葬在奉水市青莲镇,一个叫风侧弯的山上。”涂刚说完,又埋头铲土去了。闵秀一绝静静听完,淡淡问了一句:“为什么想要埋葬在那里?”

    “嘿嘿,闵秀先生你知道的,我娘刚怀上我三个月,我爹就去世了,我娘独自养我到七岁,七岁时,她也患癌症走了。她跟我爹都埋在那里,离开他们这么些年了,死后,我就待在他们身边,哪儿也不会愿去了!”涂刚的能力传自他爹,他爹死的早,是在跟人战斗时丢的性命,他爹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世上已经有了孩儿。

    听完涂刚这话,闵秀一绝勾唇,罕见的笑了。“如果你比我先走,我就带着你的骨灰盒,将你葬在你父母身边。”不知为何,闵秀一绝忽然想到了曾经认识的许多人,毫无列外的,他们都走了。有时候活得太久,不见得是件好事。

    “嘿嘿,那好!涂刚在这里,先谢过宗长老了!”

    “涂刚,如果我比你先走,你可以帮我办件事吗?”

    铲土的动作一顿,涂刚诧异抬起头来,阳刚虎脸盯着闵秀一绝,涂刚不自在笑笑。“闵秀先生,你还要活很多年!”闵秀一绝摇头,这人啊,说不准的。“倘若我真的先走了,我想麻烦你,将我浑身血液抽出,用以温养菩提树,我的*就葬在菩提树树根之地,反正我无亲无爱,葬哪儿都一个样!与其葬在遥远的地方,还不如葬在南无山之上,给菩提树做肥料也好。”

    人心中无牵挂,去向便不重要了。

    涂刚皱眉苦索了许久,但见闵秀一绝一脸认真,他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

    顾诺贤今晚做了很多菜,满桌子眼花缭乱的菜看得苏希有些转不过眼。

    “妈咪,今天宝贝心情好,做了很多好吃的菜,你可要敞开肚皮饱吃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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