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磨磨蹭蹭下去的话,可能会被人发现。于是就在客厅发现了一个女士包,里面的钱夹内有数万元现金。蛭川拿走钱以后,从现场逃走了。 在犯下如此幼稚的罪行之后,蛭川也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被抓。第二天也一样去上班了。 发现事件已经是两天以后了,a先生的朋友夫妇去登门拜访时,不出意外发现了二人,于是立即报了案。 从立案到逮捕几乎没花多少时间。调查员很快就去了工厂。蛭川声称自己虽然见过a先生,但是在收取费用之后就离开了。他那时觉得自己擦出了烟灰缸上的指纹,所以并不担心,却全然没有考虑到皮包上的指纹。他可能从没想过自己在皮包上留下了一枚指纹。当知道了自己的指纹被发现了以后,当即承认了罪行。 在审判时,蛭川到底有没有杀意成了争议的焦点。b夫人的案件可以认定是有明显的杀意。但是辩护方主张a先生一边的情况应该是伤害致死。a先生的直接死因是脑出血。也就是说蛭川愤怒的时候进行的第一次攻击导致a先生的死亡,而且那次攻击应该是没有杀意的。 被杀的只有一人,导致另一人死亡是,凶手并没有杀意——在40年前,两者有很大区别。也真是因为缺乏计划性,所以检方在请求死刑时也多有踌躇。 就这样,蛭川和男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小夜子的手记,这些话都是听a夫妻的侄女说的。这对夫妻本来有个儿子,但十年前得了癌症去世了。儿子的妻子,好像也没有听自己的丈夫讲过相关的事情。 这个侄女,实际上是a先生妹妹的女儿。她当时20多岁,所以对于事件记得很清楚。但关于审判的事情,可以说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下达判决的经过也是她的父母告诉她的,然而她的父母知道的也不清楚,有些事情也是后来听人说的。 小夜子这样写道: “杀害a夫妇的犯人最后到底被判了怎样的刑罚,还有那人之后的行踪,死者家属中谁都没有把我知道全部情况。亲戚就不用说了,就连a夫妇唯一的亲属,他们的儿子也对此事一无所知。 他们的儿子和亲戚都希望能下达死刑判决。当然,他们也相信判决的结果真的会是这样子的。然而,不知为什么,死刑判决被回避了。等判决结束后很久,他们才知道,罪名已经从杀人罪变成了伤害致死罪。 a夫妇的儿子在被报纸记者问道感想时,他回答说:‘我希望他能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反省,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 在那个时候,蛭川也没有写信表示谢罪,在那之后,这样的信也不曾出现。” 小夜子似乎在千叶监狱努力调查了一番。但因为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不知名的自由作家,所以还是有些无法触及的地方。“本来想要找当时的狱警了解情况,但很遗憾最终还是没能找到相关人物。” 这文章中,小夜子调查了怎样的人才能得到假释的机会。刑罚第二十八条这样规定:“(前略)如果有悔改的表现,(中略)在被判无期徒刑的情况下已经执行超过10年的刑期的话,(中略)就可以予以提前释放。”这里的“悔改的表现”,是说犯人经过了深刻的反省,而且也不会再犯的意思。可是这样的样子到底该如何判明呢? 小夜子还见到了一名僧人,他是千叶监狱的教诲师。所为教诲,就是服刑人员向死去的被害人祈求冥福的仪式,每月举行一次。教诲室是一件铺着榻榻米的房间,大约能容纳30个人,每次几乎都是满员。 这名僧人说,大部分的服刑人员都是怀着真挚的感情去参加的,但也不能排除有人为了得到假释而装模作样去参加教诲。 小夜子还采访了当时在千叶监狱工作的职员。那个人并不记得蛭川,但是他说:“得到假释的机会,首先要在监狱内部显示出反省的态度。至于认定假释的工作则是地方更生保护委员会(译者注:原文为「地方更生保護委員会」,相关资料请移步:地方更生保護委員会)先来面试,只要委员们觉得犯人有重新做人的样子就行了。大概就是这样吧。” 小夜子也想见见那个委员会的人,想问问到底是基于怎样的基准来判断犯人时候可以假释。但这一愿望还是没能实现,小夜子把采访目的告诉对方后,就被断然拒绝了。之后寄去的信也石沉大海。 这里,小夜子显出了愤怒的姿态。 “在关于我们的女儿被杀一案的审判中,蛭川说了反省和谢罪的话。他这种做样子的行为不仅是我们,当时在座的诸位都看到了,就是那么拙劣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