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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最初多是性子爽利的满族姑奶奶,后来得宠的新人便是从江南带过来的了,说话娇娇怯怯,不过跟良妃还是不一样的,如果说良妃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白花,那像密贵人这样从江南带过来的妃嫔,更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迎春花,虽然娇娇怯怯,不过却有着勃勃的生机。

    纳喇氏跟良妃娘娘不一样,跟密贵人她们也不同,纳喇氏并不貌美,也没有过分柔弱,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大概就是‘居家’了,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适合娶回家过日子的女人。

    单看相貌和气质的话,很难让人跟‘得宠’这两个字联系起来,不过凡事没有绝对的,普罗大众的眼光并不代表七贝勒的眼光,也正是因为如此,七福晋才会这么的生气和不甘心,输给一个样样都不如自己的女人,哪怕是男人眼瞎,心理上也让人有些接受不了,更何况这女人生的儿子、女儿还天天在她眼皮子底下打转,让人烦心的很。

    毓秀并没有跟纳喇氏打过交道,当然就算是打了交道,她也很难分清楚纳喇氏是真的安分低调,还是一直在耍心机骗人,不过这对她而言也不重要了,甚至对七福晋而言有可能是好事儿,不管纳喇氏是真的还是装的,要是可以装一辈子的话,那跟真的也没什么差别,七贝勒宠一个安分低调的纳喇氏,总比去宠一个飞扬跋扈的女人要好。

    更何况七贝勒所谓的痴情,跟八贝勒还是不一样的,在八福晋一直没有生养的情况下,八贝勒可没让别的女人生过孩子。

    大概真的是被佛堂这事儿给膈应到了,等弘暻的生日过去之后,七福晋几乎每天都会带着弘暻到五贝勒府,聊聊八卦、陪孩子们做做游戏,更多的时间放在做生意上了,她们这样的身份自然不需要亲力亲为的去做生意,不过要做什么生意,去哪儿做生意,让哪个人管哪部分的事儿,这些就得她们自己来决定了。

    去南方开粮店只是一部分的计划,有人有钱有权有势,关键是有做生意的头脑,只要肯在上面花心思耗时间,什么样的生意做不成,只看愿不愿意做就是了。

    对七福晋而言,刚刚列举的这几样,她哪样都不缺,与其闲下来胡思乱想,还不如多赚点儿银钱,多置办几处产业呢。

    “我觉得还是女人的钱好赚,胭脂水粉、服装首饰,这些不管哪一样,只要做的好了,肯定比粮店赚钱,也比冬天种蔬菜赚钱。”七福晋一口就否决了毓秀的主意。

    别看冬天的蔬菜贵,但冬天的蔬菜都是用银子种出来的,种在外面肯定不成,要么像种花一样养在暖阁里,要么就得在种蔬菜的房子里盘个炕,烧火取暖,反正不管哪样,都需要耗费不少银钱才能把蔬菜种出来,所以卖出的价钱再贵,去掉成本以后也剩不了多少了,不值当的。

    反观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就不一样了,不过一年四季都能卖,关键是其中的利润很大,女人为了美丽向来都舍得花钱,所以只要东西好,多的是人往这边送银子。

    毓秀点头,“说的是,女人的钱好赚。”后世的化妆品、服装、首饰同样也都赚钱的很,而且应该比卖菜要挣钱的多。

    “只不过,服装首饰需要懂设计的匠人,胭脂水粉也得有配方才行啊,这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研究出来的。”

    这倒是个问题,她和毓秀手里头不缺会做衣服的绣娘,也不缺会打磨首饰的工匠,只不过不能照着老花样来,得推陈出新才行,不然的话,也竞争不过别家。

    至于胭脂水粉的秘方,那就更麻烦了,宫廷秘方就算是能拿到,也不能用在做生意上,家族传下来的方子,虽说都是进关的时候,从前朝大家那里抢来的,并非是她们老祖宗的东西,不过既然是家族的方子,那就是家族中人人都有份儿,到时候铺子开起来了,这之间的关系也掰扯不清楚,就算能挣银子,也麻烦的很。

    “你们府上的侧福晋不是向来喜欢研究这些吗?她水平怎么样?人老实不老实?”七福晋思来想去,除了毓秀府上的侧福晋之外,还真没发现认识的人里,有哪个喜欢研究这些,女人都喜欢买这些东西,但是自己琢磨着做胭脂水粉,自己亲自设计服装首饰的样式,这样的人还真挺少见。

    毓秀不太自然的眨了眨眼睛,“刘佳氏是挺喜欢研究这些的,做胭脂水粉的水平我不知道,不过设计服装首饰的水平还是挺高的,反正我是挺喜欢她穿衣打扮的感觉,头饰和耳饰做的也很漂亮,不过,你也知道我们俩向来就是面子情,平日里几乎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她应该不会同意帮我们的忙。”

    她虽然没有苛待过刘佳氏,但是也没有怎么搭理过刘佳氏,总不能现拜佛现烧香,那她成什么了,再说了她和刘佳氏这种情况,不太适合交往过密,不然的话,两个人都尴尬。

    “这可未必,琢磨这些东西应该不少花费银子,刘佳氏上哪弄那么多的银子去,咱们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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