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在n大学留下来,一边在数学系当教授,一边伺机去美国。但其间他个人的情感(也许是身体)出现了神秘又奇怪的变化,几乎在一夜间,开始对校园里的姑娘们涌现出陌生又浓厚的兴趣。这是从没有过的。他像一棵特别的果树,在不同的地域开出了不同的花,结出了奇怪的果。就这样,去美国的念头被突如其来的谈情说爱的热情所取代,两年后,40岁的他和物理系一位比他小14岁的女教师结为伉俪,去美国的计划再次被耽搁下来,而且这一搁就是10年。 数学界的人都注意到,自希伊斯落居n大学后,他最大的变化就是越来越像一个称职的男人,却越来越不像一个有作为的数学家。也许他以前的盖世才华正是因为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男人造就的,当成为称职的男人后,那些神秘才华也离他而去了。至于到底是他自己赶走的,还是上帝要走的,这恐怕连他自己也是不知道的。没有一个数学家不知道,在来n大学之前,他曾经写出27篇具有世界级影响的数学论文,但之后再没有写出过一篇,儿女倒是生了一个又一个。他以前的才华似乎在女人的怀抱里都烟消云散了,融化了,化成了一个个可爱的洋娃娃。他的事情似乎让西方人更加相信东方是神秘的,把一个神奇的人神奇地改变了,改头换面了,却说不出道理,也看不见改换变异的过程,只有不断重复、加强的结果。 当然,即便是过去的才智已流失于女人的胸怀,但站在讲台上,希伊斯依然是超凡脱俗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因为越来越不像一个有作为的数学家,所以变得越来越像一个称职而敬业的大教授。希伊斯前后在n大学数学系从教11年,毫无疑问,能够做他的学生真是莫大的荣幸,也是造就一番事业的最好开始。说真的,现在国际上最有影响的几位从n大学出去的学者,多半是他在职的11年间教授过的学生。不过,做他的学生也不是那么好做的,首先你得会英语(他后来拒绝说德语),其次他不准你在课堂上做笔记,再次他讲问题经常只讲一半,有时候还故意讲错,讲错了也不更正,起码当时不更正,哪天想起了就更正,不想起就算了。他的这一套,几乎是有些野蛮的一套,让不少智力平平的学生不得不中途辍学,有的则改学其他了。他的教学观只有一句话:一个错误的想法比一个完美的考分更正确。说到底,他贯彻的那套教育方法,就是要你转动脑筋,开掘你的想像力、创造力。每个新学年,面对每一位新生,他总是这样中英文夹杂地开始上他的第一堂课—— 我是野兽,不是驯兽师,我的目的就是要追着你们在山坡上夺命地跑,你跑得快,我追得快,你跑得慢,我追得慢,反正你得跑,不能停,勇敢地跑。什么时候你停下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就解除了。什么时候你跑进森林里了,在我眼前消失了,我们的关系也解除了。但前者是我解除你,后者是你解除我,现在我们跑吧,看最后是谁解除谁。 要解除他当然是很难的,但容易起来又是很容易的,每个学期开始,第一堂课,第一件事,希伊斯总是会在黑板的右上角写下一道刁钻的难题,什么时候谁把题目解了,他本学期就等于满分过关了,以后可以来上课,也可以不来,随你的便。也就是说,这学期你等于把他解除了。与此同时,他又会在黑板的老地方重新写下一道难题,等第二人来解答。如果一个人累计三次解答了他布置的难题,他会单独给你出一道难题,这道题事实上就是你的毕业论文,如果又被你圆满解答掉,不管是什么时候,哪怕开学才几天,你都等于满分毕业了,也就是把他本科的教职解除了。不过,快10年了,有此荣幸的人根本就没有过,能偶尔解答一两题的也是寥若晨星——(未完待续) 现在金珍出现在希伊斯的课堂上,因为个子小(才16岁),他坐在第一排,比谁都更能仔细地注意到希伊斯特有的浅蓝色眼睛里射出的锐利又狡黠的目光。希伊斯身材高大,站在讲台上更显得高大,目光总是落在后排的位置上,金珍接受的只是他慷慨激越时飞溅的口沫和大声说话吐出的气流。带着饱满的情绪讲解抽象枯燥的数学符号,时而振臂高呼,时而漫步浅吟,这就是站在讲台上的希伊斯,像个诗人,也许是将军。上完课,他总是二话不说,拔腿就走。这一次,在希伊斯一贯地拔腿而走时,目光不经意地落在前排一个瘦小的身影上,他正埋着头在纸上演算着什么,样子有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