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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等荷花一瓣瓣成了型,就把蓬蒿的嫩尖部分摘下,与豆腐一同放入鸡汤中,再加盐、绍酒、姜汁,火上烩熟,就是一道清雅的蓬蒿尖烩荷花豆腐。

    她中午还剩了一道油豆腐嵌肉在碗柜里,热一热就好吃了。

    “吃饭了。”他的声音打断了她的作画,孟樱小心翼翼地将笔搁在了笔架上,她的牡丹图已经有了雏形。

    吃饭的地方就是正厅,普通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就是一张八仙桌,待客吃饭均可,八仙桌是上了年纪的老东西,可木头质量好,几十年了还坚固得很。

    霍云松先给她盛了碗汤:“喝汤暖胃。”

    “呃,好。”孟樱要接过来,正好碰到了他的手指,她最初没有在意,以为自己接过了碗后他会松开,没有想到他的无名指直接勾住了她的小指,孟樱像是被烫了一下似的抽手,恼羞成怒地看着他。

    霍云松像是什么都没发生似的把汤碗放到她面前,看到她的表情还关切地问:“是不是烫到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懊恼地低下头去:“没事。”

    “那就好。”霍云松轻轻笑了起来。

    ☆、第4章 建盏(捉虫)

    不知不觉,天色渐暗,霍云松在厨房里洗了碗出来,就看到孟樱在伏案画画,她从小就爱独处,不似其他孩童一样乐衷于玩耍嬉戏,更喜欢看书画画,或者帮姑奶奶制香。

    一个人待得时间久了,渐渐也就不善言辞,不大懂交际,人人都觉得她性子绵软好欺负,从小到大也不知吃了多少亏。

    要霍云松说,这样的性格并不坏,若是孟樱有父母疼爱,家中又经济宽裕,无忧无虑一生未尝不好,可惜她母亲移民,父亲另娶,平白继承的遗产又招了亲戚眼红,怎么能不被算计?

    不过,既然他来了,那么她这样就没有什么不好的了,不是不能想办法叫她强硬起来,只是如果是这样,要他回来干什么?他舍掉了荣华富贵,舍掉了身份地位,隐姓埋名在这小县城里,不就是想换她这一生的平安无忧吗?

    霍云松站在阴影里,静静凝视着她的侧颜,她全神贯注在牡丹图上,不曾注意到他的窥视。

    阿樱现在这样,多好啊。

    厨房的烧水壶发出一声悠鸣,霍云松提了一壶水回来替她续茶,孟樱喝茶用的是阔口小足的建盏,因为瓷胎和釉料含铁量高,烧制就成了深蓝色,还有独特的兔毫纹,在灯光下像是浩瀚星辰,又像是大海深处,十分美丽,是宋代文人最喜爱的茶具之一。

    但茶壶却是寻常,只胜在精致小巧,约莫是店铺里随便买来的,和茶盏都不是一对,霍云松觉得好笑,早些年他在家喝茶规矩不少,后来出家了就很少喝茶,一杯白水也可,哪里还有那么多讲究。

    不过,端茶倒水于他而言虽然是再平常不过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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