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 等大家寒暄过后,赵海兰对叶小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鼓励,“你们兄妹还算争气,资质也不错,进了大学也不要松懈才是。” 是的,赵海兰对叶小妹态度的改变,都是因为叶小妹考上了大学,虽然她的出身依然配不上自己,但总算有点东西能拿得出手了,她现在出去至少可以抬起头说“儿媳是大学生,家境不是很好,不过她哥也是大学生,兄妹俩聪明上进,父母想来也是知书达理的,儿子就喜欢这姑娘,随他们去了”,而不是人家问起来,她只能干巴巴的说“儿媳妇是个村姑”。 叶小妹和她哥考上大学有多不容易,赵海兰也是心里有数的。宋家的儿孙都更愿意参军,这次恢复高考也就宋清徽参加了,没什么可比性,但是赵海兰娘家的侄子外甥,还有身边同事朋友的孩子都有不少报名考试了,她娘家的孩子们也算出息,两个考上本科,还有两个被专科录取了,说出去同事都羡慕,因为他们七八个孩子去考试,最后只有两个考上了。 赵海兰一直为自己身为北京人而充满优越感,当初宋清徽下乡时叮嘱他不要和外地的知青处对象,就是因为在她心里除了北京上海,其他地方都算乡下,没想到她身边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北京孩子那么多高考落榜的,乡下来的叶小妹和她哥居然幸运的考上了,这个对比实在太鲜明,赵海兰便不由自主对叶小妹高看了一眼。 本来也是,叶小妹读的是师范大学,以后国家分配工作,本科出来至少也得去重点中学教书,争气点说不定能留在大学当老师,教书育人,清贵又体面,那就再也不是泥腿子了——可能是落差太大,赵海兰现在想到叶小妹日后能当老师,竟然还觉得挺欣慰,便主动问道:“开学后你们想住学校还是住家里?住家里的话,我早点把房间被子收拾一下。” 以赵海兰同志的性格,能这么问其实就是愿意他们住家里了,可惜叶小妹不愿意,她外宿的首选当然是宋奶奶家了,小别墅住着多舒坦,想不开才来宋爸爸宋妈妈这里挤家属楼呢。 然而不管是宋妈妈这边还是宋奶奶家里,叶小妹都住不成,她的学校离两边都远,现在公共交通还不发达,叶小妹又不会骑自行车,目测她每天上学转车都得一个多小时,关键是她跟宋清徽还不在同一个学校,晚上搞不好得一个人回家,宋清徽怎么想都不放心,所以决定大家一起住校了。 清华大学其实离宋奶奶家不算远,自行车半个小时内就能到,只是为了跟叶小妹做伴,让她能安心在学校寝室住下,宋清徽便也准备住校了。 赵海兰听到他的解释,也挺善解人意的点头:“住在学校也好,节省了上学和回家的时间,可以多看看书、好好学习。” 宋清徽真心实意的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 听着母子俩正儿八经的对话,叶小妹简直瑟瑟发抖,忍不住庆幸她不用住在宋妈妈这里了,不然按照宋妈妈的态度,她每天放学回家恐怕还要感受一番“被班主任支配的恐惧”。 想想住校还是比较爽的~ 叶小妹不由开始期待开学了。 清华发的通知书比较早,开学也比首都师范早几天。 大学生军训是八/九年以后的产物,现在的学生还是比较幸福的,不用军训整一个“爽”字了得,叶小妹和叶三哥便兴致勃勃陪着宋清徽去清华报道,把校园逛了个遍,顺便去隔壁找楚涵玩了两天。 不过女主这家伙见色忘友,首师和沈思默就读的北航在同一天开学,她便毫不犹豫选择陪男朋友报名了,宋清徽倒是特意请了假送叶小妹去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 久违的双更,感动~晚安~ ☆、第一百二十七章 开学这天, 叶小妹当然是全副武装,化了妆涂了新买的口红,再穿上新裙子配小皮鞋,背着小皮包,美到连军大衣都不想穿了。 不过想想北京的温度,叶小妹出门前还是乖乖裹紧了军大衣,由于裙子够长, 脚踝处倒是露出了一小截裙摆,为盛装打扮的叶小妹增添了一分靓丽。 这个年代的人们好像格外偏爱黄色, 叶小妹上次来北京就搞了条黄色的连衣裙,是用宋奶奶给她买的布做的,不过穿到现在颜色已经开始泛白, 纵使没打过补丁她也不太想穿了, 这次逛街看到一条姜黄色的及踝连衣裙便一见钟情,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她穿黄色是挺亮眼的, 因为皮肤底子白,穿上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