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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妹的冷淡,心里顿时放心了。

    常娟娟心说,不管宋大哥能不能瞧得上叶小妹这样的村姑,已经知道她准备好了随时嫁人,那么以宋大哥的性格,就绝对不可能跟叶小妹再有牵扯,除非他已经准备好了把叶小妹娶回家。可是连她都心知肚明,宋大哥比他们都更有回城的优势,短期内他根本不可能考虑解决个人问题。

    总之,叶小妹已经对她构不成任何威胁了。

    众人心思各异,这个时候最能理解宋清徽用意的,反而是最不靠谱的叶舒华。

    以叶舒华的迷之自信,当然不认为宋清徽对她的冷淡是拒绝的信号,只要宋大哥是直男,他就不可能对她这样又撩又甜的小仙女无动于衷;吃醋倒也谈不上,她还知道自己并没有把宋大哥泡到手。

    那宋大哥的表演就只有一个解释了——避嫌。

    避嫌好啊,叶舒华只觉得是英雄所见略同,因为她也只想谈谈地下恋,私底下骗骗肉罐头,在明面上还是保持单身的,否则她的行情要大打折扣,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么一想还要感谢宋大哥呢,她刚才一激动没注意周围环境,差点在众目睽睽之下发出邀请,幸好宋大哥反应快,直接转移了话题。他们不但英雄所见略同,还很心有灵犀的嘛。

    叶舒华越想越觉得美,不但不失落,反而乐呵呵的把笔也塞给宋清徽:“也就剩你一个了,干脆你自己把名字也写了。”

    宋清徽被她的动作弄得措手不及,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笔,大脑却还停留在被那只滑腻软嫩的小手触碰的那一刻,甚至还莫名想起她上午那顿在家做针线扎出老茧的控诉。

    根本没有茧。

    果然叶小妹的嘴,骗人的鬼!

    回过神来,宋清徽才意识到自己关注一个很不应该的问题,他多少有点感到羞耻,而对面,罪魁祸首还端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让他又忍不住深深的看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去写自己的名字。

    不远处,还有个人叶舒华的没心没肺搞得很无奈——本来信誓旦旦的常娟娟,此刻又一次风中凌乱了,叶小妹对宋大哥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万一叶小妹根本没那个意思,自己做的一切岂不是像个上蹿下跳的小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依然没有二更,不过往好的方面想,字数越来越多了是不是= =

    争取周末把欠更补回来,还有评论破五千也该加个更庆祝一下了,小伙伴不要急,等我鸭

    继续晒霸王票——

    看到了小可爱砸雷时的彩虹屁了,吹得我都有不好意思_(:3j∠)_

    大家晚安。

    ☆、第三十四章

    叶小妹当然不会想, 也不可能去想,情敌第一次在她面前感到“自惭形秽”, 竟然不是被她的美貌和魅力打动, 而是因为她脑子有坑这种可笑的理由。

    无知使人迷之自信,也让叶舒华能够继续保持她的乐观和快乐。

    当队伍末尾的宋清徽也完成了签字画押流程, 标志着叶舒华的工作圆满完成。早已归心似箭的叶舒华恨不得一蹦三尺高来表达她的兴奋。

    拿起大队会计专用的记账小本本, 叶舒华便头也不抬的赶客了, “这里没事了,宋大哥早点回去休息吧。”

    她也好跟志根叔交了差, 早点回家吃饭。

    听出她语气中的迫不及待, 宋清徽忍不住抽了下嘴角,虽然他的本意也是在知青同伴面前跟叶小妹撇清关系, 眼见为实, 解释再多都不如让他们亲眼看到。

    但是叶小妹翻脸无情的速度, 依然让他大开眼界。宋清徽心情复杂, 一时竟愣在那里。

    叶舒华顿了顿, 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抬头伸手道:“对了宋大哥, 笔都没还我呢。”

    宋清徽:……

    果断把手里的笔递过去, 滴水不漏的客气道:“有劳了。”

    还是这么的彬彬有礼,叶小妹也就完全没在意宋清徽那几秒的走神了, 没心没肺的挥手道:“不客气啦,明天见。”

    明天能不能见是一回事,这句话至少表达了她依依不舍的情绪——叶舒华是这么想的, 可惜宋清徽并不这么理解,他只觉得叶小妹说得这么好听,也掩盖不了她迫不及待希望他早点走的事实。

    有需要的时候就宋大哥,不需要了就明天见,叶小妹何止是没心没肺,分明是利用完就扔。

    作为被利用完还被扔的那一方,宋清徽当然高兴不起来,在叶小妹的连番催促下,只得满心憋屈的走了。

    然而叶小妹迫不及待赶走了宋清徽,却依然没有如她所愿的立刻飞奔回家。

    几乎是宋清徽一行人刚走,村口传来一阵拖拉机“突突突”的声音,志根叔便对正跟他申请回家的叶舒华笑道:“应该是你爹回来了,要不等一下你爹?”

    叶队长今天虽m.cOmI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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