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要,我要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用怀疑啦,文收确实还没破两万,提前加更显得我比较有诚意一点(疯狂暗示) 今天没有更啦,让我们来晒晒小土豪—— 好像看到老朋友了,感动,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二十七章 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很像叶队长, 都是能干话不多的性格,不过他们没有完全继承到叶队长的智商, 所以父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叶队长给人感觉沉默但可靠,叶国华和叶振华在大家眼里就是标准的“老实人”了。 哥俩到底是怎样的老实人呢? 他们承诺了清鱼塘这天要“带小妹一起去玩”, 那是完全不打折扣的, 吃完早餐, 哥俩把碗一放,就开始催促叶舒华了, “小妹, 不是要跟我们去看清鱼塘吗?怎么还不快点吃饭。” “现在吗?”捧着碗啃红薯的叶舒华都惊呆了。 叶舒华现在已经知道,清鱼塘只是听着好玩, 其实是非常辛苦的一项工作, 像叶大哥和叶二哥这种能拿十工分的壮力, 天没亮就去鱼塘忙活了, 现在只是中场休息回来补给, 吃完饭肯定是要尽快归队的。 可是叶大哥和叶二哥要抓紧时间回去干活,她不用啊, 又不是买票看电影, 不可以错过开场十分钟——她只是看老乡清鱼塘罢辽,晚一点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作为吃瓜群众的叶舒华, 本来是很有觉悟的,主要是她的小脑瓜只能想到借放风为由躲避今天的手工小课堂这个操作,没发现还可以连今天的家务活都一起赖掉, 直到被叶大哥和叶二哥这么“提醒”,她反应过来,眼睛都亮了,“等我一分钟,我吃饭好快好快的!” 大哥和二哥真是太机智了,竟然还能带她逃避家务,叶舒华再顾不上用餐礼仪了,风卷残云的把一碗红薯吃完,拿帕子一抹嘴,便扬声道:“娘,我跟大哥二哥出去了啊!” 林红梅反应很快,几乎是听到小姑子的声音,她立刻抱着儿子追了出来。 以前当姑娘的时候,林红梅就是出了名的爽利人,正是因为这份泼辣才被王翠芬看中聘回家当“林家长媳”,队长媳妇觉得长媳性子得像她,才能最大程度的帮衬老大。 然后精明能干的长媳进门,性格果然很像王翠芬,以至于浑身心眼都用来跟她斗智斗勇了。 林红梅嫁人两年,已经深刻理解了“生命不息,宅斗不止”的含义。刚开始她跟婆婆斗智斗勇、暗中掰腕子;后来宋秀秀也嫁进来,妯娌开始默默争风吃醋、各自较劲;妯娌间还没分出个胜负,小姑子又异军突起,两人只能一致对外、联手搞小姑子。 但这并不意味着林红梅和宋秀秀之间就没了矛盾,只要一家子还住在一个屋檐下,势必就有摩擦,妯娌俩看似和谐,私底下依然别扭不断。比如几个月前的撕逼大战,指桑骂槐是没错,但是她们吵得那么逼真、愣是让叶舒华这个被骂的当事人啥都没听出来,可见她们在院子里互骂对方时也挺真情实感的。 总之环境造就人,林红梅在娘家最多三分精明,嫁人才两年已经生生把自己提升到五分了,假以时日,不是没可能超过“大boss”王翠芬同志。精明的林红梅及时追出来阻止小姑子偷溜,她还知道这丫头是个滚刀肉,特意把话说明白了,“小妹,这么早过去吗?鱼塘里水都还没放完,根本没啥看头,再说碗还没洗……” 动作太慢被抓包了,叶舒华还挺心虚的停下脚步,这时就听到她亲爱的大哥乐呵呵的对媳妇说:“不就几个碗吗,你抽空洗一下。一年只清这一次鱼塘,就让小妹去玩玩。” 听到自家男人开口,林红梅那一秒的眼神简直一言难尽,不敢相信她的男人竟能说出这样的话,但转念一想,却又是他的风格,这大傻子心里确实把他妹妹当三岁小孩。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