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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又对讨好队长父亲这件事重燃了热情,争取让队长父亲下次去公社开会给她多带两颗糖,这样她就可以吃四天了\(≧▽≦)/

    而现在王翠芬同志说小宋是叶队长的贵客,叶舒华就算没有小心思,也必须响应队长父亲的号召热情备至,何况她对小宋同志还有着不可描述的打算,这就叫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心想事成啊!

    叶舒华心里其实正美呢,恨不得立刻把小宋同志绑到家里来。

    可那样的话,她娘绝对分分钟把她看穿啊。

    为了自己的腿着想,叶舒华决定在王翠芬同志面前用上三十六计之欲擒故纵,这也是她娘刚才的误解给她的灵感——与其让她娘看出她的小心思后,联合队长父亲对她进行男女混合双打,还不如就让王同志认为她抗拒小宋同志到底,至少王同志并没有为她的态度生气,心情还挺不错的在哄着她。

    说干就干,叶舒华继续撅着嘴抱怨道:“爹可是大队长,有什么需要感谢一个小知青的。”

    王翠芬果然眉开眼笑,她知道小宋那几个知青都挺招队里的姑娘喜欢,不少姑娘为了他们争风吃醋,名声都快要不好了,她们父母都急着把不省心的闺女嫁出去呢。

    还是她家姑娘听话又懂事,知青长得再斯文又怎样?不是良人,她家小妹都不多看一眼。王翠芬一边自豪,一边耐心解释道,“小宋可不是别的小知青,他能干着呢,前两天队里拖拉机出了点毛病,你爹急着正要去公社找师傅来看,刚好碰到小宋,小宋说他可以先试试,跟着你爹过去一看,不到半个小时,拖拉机果然修好了,不但没耽误队里的活,还节省了请师傅要备的好酒好菜,你说咱们要不要请他?”

    叶舒华一边担心这家伙听起来有点理工男的特点,会不会撩不动;一边迟疑道:“那是该感谢,可请宋知青来家里吃饭,不得吃咱们家的口粮吗?”

    “小丫头片子,比我这个当家的还操更多心吗?”王翠芬哭笑不得的戳了戳她的额头,“快点去请小宋,要不然人家都要在家准备晚饭了。”

    正在院子里给宝宝洗衣服的林红梅早见叶舒华磨磨蹭蹭了,趁机提议道:“小妹不愿意去的话,不然来帮我洗衣服?我去帮你请小宋,正好带大宝出去转转。”

    叶舒华只是欲擒故纵,又不是真不愿意,见林红梅想横插一脚当然不乐意了,果断抬腿跨出门槛,笑眯眯的感谢道,“就不麻烦大嫂了,还是我自己去吧。”

    林红梅这会儿已经站起身了,正在擦手准备抱起摇篮里的小胖子,刚好摇篮是放在屋檐下的,叶舒华比她快一步抱起小家伙:“大宝想出去逛,我也可以抱他去啊。”

    小胖子一到香香软软的小姑怀里,立刻乐得手舞足蹈,比他亲妈抱他高兴多了,叶舒华承认她是故意膈应林红梅的,抱着欢喜不已的小胖子故意道:“大嫂你看,大宝也很高兴跟我出去玩呢。”

    林红梅现在可笑不出来,她都快气炸了,小姑子之前还不情不愿,一听她说想去就立马就要走,这不是故意跟她抬杠吗?

    这时候婆婆还在偏心,交代小姑子“抱着小宝你走路就慢一点,别摔着孩子”,接着又转头吩咐她“先把衣服洗了,进来帮我打下手”。

    抢收工作彻底结束后,王翠芬不但有时间调/教女儿,也有精力收拾心大的儿媳妇。宋秀秀还好些,出头的不是她,加上她怀着五六个月的孕,为了孩子王翠芬也不会太过折腾她,炮/火便主要集中在林红梅身上。

    当然那个是宋秀秀一厢情愿的分析,王翠芬其实有一套理论,只要老大家的不起幺蛾子,底下那些个小的就掀不起风浪,所以她要想办法把老大媳妇那蠢蠢欲动想冒出来的头摁下去,摁到她以后都不敢有冒头的心思。

    被强行摁头的林红梅于是结婚近两年后,第一次体会到“婆婆的关爱”是如何的沉重,比她娘说得那些折腾多了,防不胜防,她根本毫无抵抗之力啊!

    要是叶舒华知道她大嫂内心的悲愤,就会告诉她,她娘那种普通级别的婆婆,当然不能跟他们王同志比,王同志可是队长媳妇,在“婆婆”中怎么也是boss级别的吧,杀伤力杠杠的!

    正是因为林红梅没有自知之明,所以被婆婆收拾得服服帖帖,听到吩咐就条件反射的露出了笑容:“好的,娘。”

    叶舒华这会儿已经走出院子了,刚好碰到收工回来的叶大哥和叶二哥,他们的工分比别人高,所以做的事也人家多,经常大部分队员都收工回家了,他们还要去仓库搬东西。

    当然叶队长收工比叶大哥和叶二哥还更晚些,毕竟能者多劳嘛。

    “大哥,二哥,回来了啊。”叶舒华抱着小胖子打着招呼。

    叶大哥和叶二哥见她出门也停下来了脚步,前些天家里的女人上演宫心计,不只叶舒华后知后觉,这哥俩同样一无所知,用王翠芬的话来说,他们哥俩既没学到她的精明,又没继承到孩他爹的智商,心眼实到不行,见谁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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