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儿,她只记得高中那一年长了身高,突然窜了个头。 早饭还是吃泡饭,千篇一律的咸鱼,还有昨晚的剩菜,将就着就吃了早饭,拎着放着书本的袋子就出门,还是跟昨天一样搭陈丽的自行车去学校。 陈丽今天穿着粉色的连衣裙,裙子有些高腰的样式,人皮肤白,粉色衬得她更白,让林校不得不为自己这么黑而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一贯黑,也习惯了,人总要接受自己的缺点才好。 “昨晚你跟你姐出去玩了?” 她听到陈丽这么问。 “是呀,”她回答,并不打算把自己当家教其实是代人家做作业的事说出来,手往鼻前一抹,“你来过我家?” “还记得鲍锋吗?”陈丽往前骑着车,轻松地绕过前面的车子,“他昨晚问起过你了,我跟他讲你进重点班了,他还很惊讶的样子呢。” 鲍锋? 两个字的名字,林校从自己的日记本里见过一次,就是比她们高一年级的那班人之一,都已经初中毕业,以他们的成绩想考入高中那是没什么希望,读职高与技校都没去,目前都没什么正经事干—— “我本来就能进重点班呀,”林校笑嘻嘻的,大言不惭,丝毫不懂谦虚的模样,“他有什么好惊讶的,他不读高中了?” “我问过了,他才考了一百八十分,”陈丽声音里的笑意掩饰不住,也没想掩饰,“那个老秦你记得吧,他就去四川读卫校,不知道是不是以后要当男护士,真是好远的地方,去那么远读。” 林校从自己的日记里看过这些人的名字,都记得在她的脑海里,尽管她暗恋的是别人,出于少女的虚荣心,她是巴不得那些人都能围着她转,——这种中二的病,林校觉得自己以前真是病的不轻。 “当男护士也不错呀。”她笑得比陈丽更大声。 “当护士多累呀,”陈丽到是这么说,“我刚认识了一个笔友,你要不要呀?” 笔友? 林校突然间想起来,这年头最流行笔友了,随便找个学校,就在本镇的,或者隔壁镇的,写明某个班级,再写个学号,如果对方有回信,就算是为笔友了,她记得初中毕业那会儿,她家里整理了好多信出来,都是笔友的来信,一个星期起码一封,笔友起码有好几个—— 她手头没钱,有时候回信的五毛邮票都拿不出钱来,就把原来信封上邮票的邮戳给用橡皮擦一擦,擦淡了,还真有用,不止她,班上好多为了省钱的同学也这么干,因为笔友太多,实在是笔不小的花费。 “不要了,我懒得写信了。”林校摇摇头,不感兴趣。 陈丽反正热情,被拒绝也并没不高兴,反而还说,“你要是想写信的时候就找我,我给你介绍几个笔友。” 有自行车,从家里到学校,距离其实算是蛮近。 到三楼两个人才算分开,陈丽如今在六班,六班在四楼,林校的一班在三楼,只是原来的右边第二个教室,换成了左边楼道第二个教室,走入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差不多坐满了人。 张明丽还没有来,座位还空着。 她又一眼望过去,就看到王抗抗那位子,又迅速地收回视线——像是自己根本没往那边看过一样,当然也没看到王抗抗抬起头来刚好捕捉到她的视线这一插曲,班里人太多,排得座位太挤,她到座位时,同桌还站了起来好让她进去。 依旧跟同桌没话讲。 她懒得开口讲。 没想到今天的第一堂课并不是数学课,而是选班干部,呃,班干部跟她们这几个从别班□□来的人基本没有关系,尽管林校在原来的班级当过副班长、纪律委员、劳动委员、还有宣传委员,当然一直是语文科代表。 可真的,这次由班主任胡老师提名,再由同学们举手同意的所谓班干部选举与她们几个从别班过来的人没有丝毫关系,所有的班干部都是原来一班同学连任,班长依旧是那个被她们戏称穿着家里窗帘布做成的裙子就来上学的刘蓉蓉。 到下课时,林校被于莹旦拉走。 于莹旦跟林校一样原来都是五班的,一起转到一班读,于莹旦在原来的班级当了三个学期的副班长,就初二最后一个学期副班长才落到林校的手里,她还是当了学习委员,如今到这个班上,一点都没摸着。 “胡老师真偏心。”她撇撇嘴。 于莹旦比林校可高多了,可能发育得早,胸前鼓鼓,相比之下短发的林校简直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