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的脚白皙如瓷玉,脚指甲泛着浅浅的紫粉色,似一扇扇珠贝。 他耳根一红,赶紧将目光挪开,轻手轻轻的点了一下她的脚裸。 赵玉娥低呼一声,“啊,疼——” 女子的秀眉拧成一团,两只大大的眼睛里正滚着泪珠。 谢枫心头很是愧疚。 “你忍着点,我给你上点药。”他将她的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从腰间小荷包里取出一个小瓶来。 他拔开瓶塞,抬头又对赵玉娥说道,“会有一点火辣辣的疼,但一会儿就好。” 赵玉娥微微笑道,“我不怕,你抹药吧。”又见他腰间的荷包里还有其他的小瓶子,便问道,“枫大哥,你平时都随身带着这些小药瓶吗?” 谢枫将瓶里的药水滴在赵玉娥的脚裸处,用食指轻轻的涂抹着。 见赵玉娥问,他忙点了点头,“这是我在军中养成的习惯。军营里的随军大夫少,备上一点急用药不会吃亏。再说,打起仗来,会在野外一跑就是十天半个月,有时被敌人围追的时候,会有几个月回不到营地,更谈不上让大夫给自己瞧伤了。所以,我便吩咐属下们人人都备一些这样的小瓶,装一些平时常用的外伤药。” “哦。”她低低回应了一声。 眼前的男子,眉宇间隐着坚毅,想必是常期泡在军营里养成的性格。 他低着头,很认真地在揉捏着她的脚裸。 因为低着头,后领处略略敞开了一些,露一条粉色的疤痕,从后脑处一直往下延伸进衣领里。 赵玉娥的眼睫颤了颤,光看那露在外面的疤痕,就足有三寸长了,这一直延伸到里——,又有多长? 疤痕上有密密麻麻的缝线痕迹,如一条巨大的粉色蜈蚣趴在他的后颈处,令人触目惊心。 当时的伤该有多重? 谢枫已经给她的脚上上好了药,正在给她穿袜子,见她一直没说话,便抬头看她。 却正看到女子两眼惊愕的怔怔回望他,眼底有晶晶莹莹的东西一直在晃着。 他有些诧异。 见自己失态了,赵玉娥讪笑道,“枫大哥,我看见你脖子上有一条好长的刀疤痕,这是在战场上留下来吧?” 说到战场,谢枫的神色一亮。 他点点头道,“这条疤痕,是前年同一个北疆的将军博杀时,被人从背后偷袭,砍了一刀的结果。这种情况啊,在战场上很常见,谁的身上会没有一条疤痕?有的人被捅了一刀,肠子都带出来了,但他依旧奋勇杀敌人。还有的人,只要脑袋不掉,什么胳膊掉了脚断了,那手里的兵器就不放扔,会一直到战死为止!留尽最后一滴血,拼尽最后一口气——,上了沙场,当以马革裹尸为荣!” 给她穿好了袜子,又担心脚肿起来,穿了鞋子会更疼,便将那只鞋子扔开到一边。 他在屋里找了一双便鞋放在她的面前,说道,“穿这双吧,这样脚会舒服一点。多休息,五天内不要用这只脚走路,便可大好。” 见赵玉娥没有回答,他忙抬头看她。 此时,女子的眼圈儿整个儿都红了,长长的眼睫毛微微的颤抖着。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站起身来蹙着眉尖问道,“赵小姐,是不是我刚才的手劲用得过大,将你的脚裸弄疼了?” 赵玉娥微怔,旋即微笑着摇摇头,“没有,不是。” 一个男子的手比丫头丽儿的手还要柔,哪里会痛? 外面这时有隐隐约约的说话声传来。 云曦一路走一路训斥赵玉娥的丫头,“再找不到你们小姐,我可饶不了你。她到底去了哪里?看看m.COmI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