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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大战在即,临安日日下雨。

    第三日,辎重粮草先行,往兴元而去。

    至此,离大军开拔还剩一天时间了,天空中似布满了阴霾,在绵绵细雨中看不透这年景。

    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为国之战。

    可对有些人来说,却似乎是为一个女人而战。

    对于墨九的安危,老百姓不知情,也不可能在意。他们只对浓浓的战火有着天然的嗅觉。大街小巷,茶楼酒肆,无不为这一场战事进行着各种猜测。平静的都城终于煮成了一锅沸水。鲜血、生命、死亡,这些字眼都极大限度地亢奋着都城人的神经。

    是夜,淫雨霏霏。

    天空与大地连成了一片黑幕,雨蒙中,潮湿的气息令人窒息,却未淡去半分硝烟味儿。枢密院里,萧乾正在做着为与完颜修短兵交接第一仗的最后部署。一个人有多大权利,就有多大责任。大军就要开拔,很多细节都不可错漏。布兵、守备、甚至临安府的城防,都得他来定夺,他忙得不可开交。

    “大帅!”一个披甲士兵推门而入,“小王爷来了。”

    这个时候他来做什么?萧乾眉一蹙,“不见。”

    他话音未落,外头便响起宋骜的长声吆吆,“萧长渊,你胆儿愈发大了。”

    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宋骜顺手推开门,看向座中一群身着戎装的武将校尉,愣了愣,又笑吟吟指着自己身上,“看看,小爷今儿穿上这一身儿,像不像个将军?”

    “殿下这是做甚?”萧乾神色一紧,似是料到他的想法,“战争不是儿戏。”

    “当然不是儿戏。”宋骜说罢便从袖子拿出一方手令来,“啪”地拍在萧乾的桌案上,高高昂起头颅,一身坚硬的甲胄衬得他肤白俊美的相貌更添几分英气,一副少年将军的样子,说话也铿锵有力了,“小王已向陛下请旨,前往监军。”

    萧乾眉头紧皱,深深睨着他。

    “你是没地方玩耍了?”

    宋骜面色一敛,“身为南荣皇子,堂堂男儿,珒人侵我故土,辱我百姓,我若此时不挺身而去,为国而战,往后还怎么好意思出去花天酒地?人家不指着我鼻子骂吗?……萧长渊,你不要小看我。我虽不曾领兵上阵,可与你战上三百回合也是可以的,不信出来——”

    他拔剑指着门外,一副要与萧乾单挑的样子。

    可他就着那个姿势许久,屋里竟没有人出声。

    不是不理会他,是大家都有些怔愣。

    这间屋子里的人,基本都是身材高大的将帅武夫,个个都浑身戾气,他们中间大多也都是身怀家国者,平常对宋骜这种混世魔王表面上尊敬,心里其实也有不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身的皇子,投了个好胎,让他可以好吃好喝,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高人一等罢了……就算宋骜进门时说要随军出征的时候,大家也不过以为他以为战争好玩。

    然而,他拔剑那一瞬的恢弘力道,却让众人敛了容色。

    时下之人,家、国、忠、孝的重要,可一并而论。

    国之将亡、匹夫有责这种说头,也是深入人心的。宋骜的样子不像玩笑,他戎装在身的样子也很英武,尤其是他说的那些话,虽然没有多少激昂的言词,却罕见的激励了人心。

    以王爷之尊出战,对将士是种勉励。

    萧乾还未说话,以迟重为首的几名大将都转了眼。

    “萧使君,末将以为……可行。”

    宋骜闻言,扬了扬眉,一副得意的样子。萧乾却低低一笑,那声音意味不明,似是允了,又似是根本瞧不上这厮。然后,他慢慢走近,一只手指抚过宋骜出鞘的剑柄,反手一转押在他的脖子上,平静的声音里,带了几分苍冷。

    “殿下,刀子入肉,是会死人的。”

    宋骜一怔,弯唇浅笑,“刀子不杀人,因何为刀?”

    萧乾定定看他,“你可以选择不见刀,在京都过你的好日子。”

    晓得长渊是顾及他的安危,宋骜嘴上不说,心里也懂得是为了两个人这些年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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